从2004年到2014年,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房地产、医药企业提供帮助,并索要、收受银行卡、现金、金条等“好处费”,折合人民币共1189万余元。在接受调查时,温某主动交代了26起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行为、积极退赃,并检举揭发了另外三个犯罪嫌疑人。昨天上午,温某因涉嫌受贿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10年受贿上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2岁的温某为博士研究生,曾任北臧村镇党委书记,生物医药基地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北京市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10年间,温某利用担任生物医药基地工委书记、团委会主任及兼任大兴区北臧村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入驻医药基地、承接工程提供便利,收受和主动索要张某等26人共计1189万余元。包括现金、金条、金月饼等。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温某均不持异议,并自愿认罪。
受贿款给家人买房
在检方指控的26起犯罪事实中,有4起指控温某存在索贿行为,涉及款项达765万元。对此温某表示认同,温某说他主要是在为相关公司和个人提供进驻医药基地、办理土地证件、为家人安排工作、申请政府补贴等过程中提供帮助,从而收受他人给的“好处费”。而这些受贿款中,有很大一部分被温某用来给家人购买房产。
检方指控的其中一项索贿行为是温某向北京一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的老板李某索要390万元。为掩盖自己收钱的行为,温某拿到钱后曾让另一名房地产商给李某打了一笔390万元的款项,而李某收到钱后,把钱全部取了出来,交给了温某,温某之后又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还给了那名房地产商。
之所以绕这么大一个弯子,温某表示:“主要是为了平账,以后要是真查起来,我可以说这笔钱我已经还了。”最后,温某用这笔钱为母亲在宣武门附近购买了一套房产。
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记者了解到,在这26笔共计上千万的受贿款中,温某在案发前的2013年自行归还了一部分。对于为何选在2013年还钱,温某庭上表示,当时中央出了“八项规定”,“我害怕被查。”
而当被纪委调查时,温某主动向市纪委交代了全部26起受贿事实。其中大部分事实,都是纪委尚未掌握相关信息。除此之外,温某还将此前为掩饰罪行而给行贿人写的所谓“借条”,全部上交,并承认这些都是伪造的。
在被调查阶段,温某还检举揭发多人。其中包括某区领导王某受贿的犯罪线索,目前王某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另外还有一起抢劫杀人的线索和一起贩毒的线索,目前也都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诉机关认为,温某具有自首以及重大立功情节。
最后陈述自我检讨
因温某承认全部指控,因此昨天的庭审进行的格外顺利。仅仅两个小时左右,26起犯罪事实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全部完成。
庭审结束前,温某在做最后陈述时,特意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写满字的纸,并当庭宣读了这份悔过书。温某称自己从收第一笔贿赂时,就知道这是犯罪,其间也有退还钱款的行为,“但是一边退一边收,贪欲占了上风”。“我有勇气坦白我的罪行,但是我没有勇气面对家人。于是我没有让亲人来旁听”,温某也感谢家人用实际行动支持其悔罪行为,退房借钱帮助其退还赃款。最后,温某希望审判长能够给他一个继续尽孝的机会。本案未当庭宣判。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