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拟对去年6月起实施的《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昨日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示。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广州将为每个气瓶设置二维码标签,作为唯一的身份标记,无该标签将不能充气。
士多店仍不得售卖瓶装气
现行办法实施仅过一年便迎来修订,重要原因即黑气站充斥江湖,而现行办法并无解决良方。据了解,由于早期燃气设施规划的缺失和城镇化程度高,很难找到适合设置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地点,导致现有的合法供应站数量严重不足。此前更有媒体报道称,广州的黑气站是合法充气站数量的5倍。
对此,征求意见稿参照深圳经验,新增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备案制度。规定燃气便民服务部应办理消防验收,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燃气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联网。同时,通过减少瓶装液化气罐的储存数量,降低安全隐患,允许存放的钢瓶数量为15瓶(Ⅲ级供应站为28瓶)。
不过征求意见稿强调,燃气便民服务部应当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直接设立,不得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这意味着,士多和餐饮店仍然不被允许售卖瓶装液化气。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共服务业用户(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餐饮业企业等)使用瓶装液化气,未向合法瓶装液化气企业购气的,由城管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每个气瓶都将设唯一的二维码
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规定每个气瓶将设唯一身份标识的二维码标签,用户用气也要办安全供气卡,否则将不能充气。
征求意见稿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在瓶装液化气供应过程中应当全面使用全市统一建设的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为每个气瓶安装全市统一的具有唯一身份标识的二维码标签,对每支充装枪(灌装秤)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充装枪和二维码标签气瓶智能连锁充装,为每个用户核发具有唯一身份标识的用户安全供气卡,为瓶装液化气配送过程的工作人员配置带气瓶标签扫读功能的配送终端,实现对气瓶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检测全过程联网监管和相关信息的全过程记录。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燃气经营企业为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的气瓶充气,禁止销售过期未检瓶、报废瓶以及未安装二维码标签气瓶充装的燃气,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禁止销售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的燃气,禁止向未申领用户安全供气卡的用户提供瓶装液化气,否则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