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至1987年7月台湾实施“戒严”时曾发生众多以“叛乱案”及“匪谍案”为名的政治案件,“解严”第二年当局成立基金会对受难者加以补偿。台湾“文化部”17日公布,相关史料将尽速开放。
这批受难者系“戒严”时期触犯“内乱罪”、“外患罪”或依“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判决有罪确定或裁判交付感化教育。
补偿基金会于今年9月解散,15年间共受理申请10067件,相关文件被视为台湾“戒严”时期重要史料,已移交台湾“文化部”。
“文化部长”龙应台17日称,这批资料珍贵之处,是它的完整性。
相关卷宗分为行政公文及历史文件两类。行政公文类,即基金会受理补偿金业务所带来的申请资料及行政公文;历史文件类,即基金会自其它机关调阅而来的历史文件,都是复印件,包括判决书、自白书、案卡等相关文件。其中的历史文件正本,如判决书,目前仍在台湾当局“档案局”或台湾防务部门。
台湾“文化部”介绍,将对这批史料进行保存、整饬,并予以开放。首先,将开放已完成数字逐字登打的判决书供外界应用。其次,研商制订开放机制,在所有卷宗整饬完备后开放应用。其三,推动政治档案“立法”或“修法”。(记者 刘舒凌 郑巧)